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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常見問題
關於 計劃
關於「精英獎學金」
1. 「傑出學生」得獎者可獲獎學金$5,000及獎狀 (名額為60名) 。
2. 「優秀學生」得獎者可獲獎學金$1,000及獎狀。
3. 評委可在所有得獎中推薦最多3位得獎者,於年內獲資助出席本港或海外青年論壇或國際比賽。獲獎學生可自行選擇參加之活動,但須得獎勵計劃委員會批准,方享本會資助,實際資助金額則由委員會根據學生參加之項目所需經費而定,最高資助金額每位為(中學組) 港幣$20,000 / (小學組) 港幣$10,000。
4. 所有入圍學生均獲邀加入「菁英會」,以持續支援他們的後續發展,培育並鼓勵他們對本地社會之貢獻。
* 所有獲獎學生必須出席本計劃舉辦之「青少年領袖訓練日營」及「頒獎典禮」才可獲發獎狀及獎學金。
第一階段:
• 參加者須獲就讀學校校長提名、家長或監護人支持;(每間學校只限提名2位學生參加)。
• 參加者須就其過去個人全能發展(領導、創意、才藝、社會服務四方面)填寫自我介紹一份(中學組約800字 / 小學組約500字),當中可論述有關過去的經歷及成就,和怎樣運用是次計劃之獎學金。
• 參加者可於報名表內加入附件,以支持評審的推選。
• 評審將於所有參加者中挑選優秀表現的同學進入第二階段評審。
第二階段:
• 所有入圍之參加者須參加第二階段的評選,並將獲大會專人通知。
• 評選準則為參加者參與「個案分析」及「面試」等考核;入圍者須於大會指定日期 / 時間內完成大會安排的各項考核。
• 考核範疇主要包括四方面:領導才、創新思維、才藝、社會承擔。
• 以整體表現為評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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