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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 本計劃的對象是什麼人?
    小學組:小四至小六級學生 中學組:中一至中五級學生
  • 本計劃有何獎項?
    「傑出學生」得獎者可獲獎學金$5,000及獎狀 (名額為60名) 。 「優秀學生」得獎者可獲獎學金$1,000及獎狀。 評委可在所有得獎中推薦最多3位得獎者,於年內獲資助出席本港或海外青年論壇或國際比賽。獲獎學生可自行選擇參加之活動,但須得獎勵計劃委員會批准,方享本會資助,實際資助金額則由委員會根據學生參加之項目所需經費而定,最高資助金額每位為(中學組) 港幣$20,000 / (小學組) 港幣$10,000。 所有入圍學生均獲邀加入「菁英會」,以持續支援他們的後續發展,培育並鼓勵他們對本地社會之貢獻。 * 所有獲獎學生必須出席本計劃舉辦之「青少年領袖訓練日營」及「頒獎典禮」才可獲發獎狀及獎學金。
  • 本計劃如何評選?
    第一階段: 參加者須獲就讀學校校長提名、家長或監護人支持;(每間學校只限提名2位學生參加)。 參加者須就其過去個人全能發展(領導、創意、才藝、社會服務四方面)填寫自我介紹一份(中學組約800字 / 小學組約500字),當中可論述有關過去的經歷及成就,和怎樣運用是次計劃之獎學金。 參加者可於報名表內加入附件,以支持評審的推選。 評審將於所有參加者中挑選優秀表現的同學進入第二階段評審。 第二階段: 所有入圍之參加者須參加第二階段的評選,並將獲大會專人通知。 評選準則為參加者參與「個案分析」及「面試」等考核;入圍者須於大會指定日期 / 時間內完成大會安排的各項考核。 考核範疇主要包括四方面:領導才、創新思維、才藝、社會承擔。 以整體表現為評核標準。
  • 我是否可以選擇面試日期?
    否。有關面試日期均由大會決定。
  • 「面試日」使用語言是什麼?
    本計劃之面試日之使用語言主要以「粵語」為主,而「個案分析」內容亦以中文為主。唯參加者可以粵語、國語或英語進行應對。
  • 我是否可以「數個」本地或海外交流活動申領獎學金?
    本獎學金只會作一次性的撥款,因此並不建議得獎者以多一個交流活動申領款項。
  • 我應如何申領款項?
    得獎者應已於頒獎禮當天收到有關「精英獎學金」之申領表格,並須於活動開始45天前向大會遞交計劃書及申請表。得獎者須按計劃書內已批核之項目開支於活動完成後必須繳交有關單據以証明其支出,以實報實銷的原則領取獎學金。 得獎者必須於確認信發出日期起計18個月內申領該筆獎學金,除非有充份理據,逾期將不接納任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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